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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台式计算机等通用品目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关于台式计算机等通用品目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各单位:

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5〕21号)等相关要求,省财政厅对小额零星采购通用品目,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复印纸、LED显示屏、扫描仪、触控一体机、办公家具、空调、打印机、乘用车、投影仪、电梯、液晶显示器、不间断电源、照相机及器材、碎纸机、书籍、课本、基础软件等货物财产保险、物业管理、印刷、车辆维修和保养、网络接入、车辆加油、添加燃料等服务,陆续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已纳入框架协议采购的以上品目,均须通过“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采购专区进行采购,其他渠道采购财务不予报销。

我省前期已完成以上品目的第一阶段征集工作,中标的品牌、型号及单价已上架,请各单位在制作以上品目的采购清单时,通过“湖南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模块”https://zfcg.hnsggzy.com/gpfa-main-web/index?regionguid=1987001,中的“入围产品库”或“入围服务库”,选择所需的品目的品牌及型号,否则将无法实现框架协议购买。

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后期将根据省财政厅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布纳入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其它货物服务品目。

 

附件:初步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品目目录及二次竞价限额

 

          采购与招投标办室

    2026年4月22

 

附件:

封闭式框架协议二次竞价限额

货物类

序号

品目

2026年度限额(万元)

1

台式计算机

10

2

便携式计算机

10

3

一体式计算机

10

4

工作站

20

5

通用服务器

40

6

复印纸

3

7

LED显示屏

30

8

扫描仪

10

9

触控一体机

10

10

办公家具

30

11

空调

10

12

打印机

10

13

乘用车

50

14

投影仪

10

15

电梯

40

16

液晶显示器

10

17

不间断电源

10

18

照相机及器材

10

19

碎纸机

3

服务类

序号

品目

2026年度限额(万元)

1

财产保险服务

5

2

物业管理服务

50

3

印刷服务

10

4

车辆维修和保养

10

开放式框架协议品目

序号

品目

2026年度限额(万元)

1

书籍、课本

直接选定

2

基础软件

直接选定

3

网络接入服务

直接选定

4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直接选定

 

附件:初步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品目目录及二次竞价限额